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由男方婚前购买,房款已付清,准备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入女方的姓名,且做财产公证,那么若离婚,该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呢?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本所的信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与男方已对该房屋进行约定,该房产应按约定处理。
您好,感谢您对本所的信任!鉴于您咨询的问题,由于您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合同,为了便于您所咨询的问题能够妥善解决,请您携带合同到我所办公室地点进行面谈。谢谢!
你好,我在新余有一套房子,带家电等。现在空调压缩机坏了,现在他们把压缩机了坏了新的。要我们双方各出一半的钱。没和我商量,没经过我同意。压缩机都换了一个多月了,现在要收房租,他们要扣下这压缩机的钱。租房合同上原来说了东西坏了,要照价赔偿的。我该怎么办。
你好!感谢您对本所的关注。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要看你们的合同中,维修义务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就由您来承担。